【醫宗金鑑 婦科心法要訣 嗣育門 分經養胎 09】
分經養胎不足憑,無所專養論不經,形始未分無不具,陰陽之道漸分形。
〔註〕:
巢元方曰:妊娠一月名胚胎,足厥陰脈養之。
二月名始膏,足少陽脈養之。
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脈養之。
當此時血不流行,形象始化。
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脈,手少陽脈養之。
五月始受火精以成氣,足太陰脈養之。
六月始受金精以成筋,足陽明脈養之。
七月始受木精以成骨,手太陰脈養之。
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膚革,手陽明脈養之。
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髮,足少陰脈養之。
十月五藏六府關節人神皆備。
又有推巢元方養胎之說,謂四時之令必始於春,所以一月二月間是足厥陰少陽木也。
三月四月間手厥陰少陽火也。
五月六月間足太陰陽明土也。
七月八月間手太陰陽明金也。
九月十月間足少陰太陽水也。
惟手少陰、太陽二經無所專養者,以君主之官無為而已。
此說更為不經。
夫男女交接,精血聚而成胚,此孕形之始也。
雖未分身軀藏府,而其理無不具也。
猶太極渾然,包羅萬象,而陰陽之一氣氤氳,浸漸化生而成子母分形,自然而然如草木成熟,殼脫蒂落也。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m.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