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四 藏象類 平人絕谷七日而死41】
(靈樞平人絕谷篇 全)
黃帝曰︰願聞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
伯高曰︰臣請言其故。
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穀三斗五升。
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滿。
上焦泄氣,出其精微 悍滑疾,下焦下溉諸腸。
(精微 悍滑疾,言水穀之質粕也。)
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分,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回腸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受穀一斗,水七升半。
廣腸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腸胃之長,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穀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腸胃所受水穀之數也。
(五丈八尺四寸,乃止合腸胃之數,非若前篇總計唇口咽門而言也。)
平人則不然,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更虛更滿,故氣得上下,五臟安定,血脈和利,精神乃居,故神者水穀之精氣也。
(上文云受水穀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者,乃言腸胃能容之總數也。
若平人常數,則不皆然。
蓋胃中滿則腸中虛,腸中滿則胃中虛,有滿有虛,則上下之氣得以通達,五臟血脈得以和調,而精神乃生,故神為水穀之精氣也。)
故腸胃之中,常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
故平人日再後,後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穀盡矣。
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水穀精氣津液皆盡故也。
(平人腸胃之中,所存水穀,惟三斗五升而已;然人之二便,大約日去五升,當七日而盡,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也。
古今量數不同,詳見附翼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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