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十五 疾病類 風傳五臟177】
(《素問‧玉機真藏論》)
是故風者百病之長也,(長義如前章。)
今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當是之時,可汗而發也。
(客 者,如客之自外而至,居非其常也。
畢,盡也。
風寒客於皮膚,則腠理閉密,故毫毛盡直。
寒束於外,則陽氣無所疏泄,故鬱而為熱。
斯時也,寒邪國中在表,故可取汗而愈。)
或痺不仁腫痛,當是之時,可湯熨及火灸刺而去之。
(邪在皮毛,不亟去之,則入於經絡,故或為諸痺,或為不仁,或為腫痛,故當用湯熨灸刺之法,以去經絡之病。)
弗治,病入舍於肺,名曰肺痺,發咳上氣。
(風寒自表入臟,必先於肺,蓋肺合皮毛,為臟之長也。
《宣明五氣篇》曰︰邪入於陰則痺。
故肺受風寒則病為肺痺。
而其變動為咳,咳則喘急,故為上氣。)
弗治,肺即傳而行之肝,病名曰肝痺,一名曰厥,脅痛出食,當是之時,可按若刺耳。
(在肺弗治,則肺金乘木,故及於肝,是為肝痺。
肝氣善逆,故一名曰厥。
厥在肝經,故脅痛。
厥而犯胃,故出食。
可按若刺,則厥逆散而肝邪平矣。)
弗治,肝傳之脾,病名曰脾風發癉,腹中熱煩心,出黃,當此之時,可按可藥可浴。
(在肝弗治,則肝木乘土,風熱入脾,病名脾癉。
其在內則腹中熱而煩心,在外則肌體出黃,可按可藥可浴,在解其表裡之風熱耳。)
弗治,脾傳之腎,病名曰疝瘕,少腹冤熱而痛,出白,一名曰蠱,當此之時,可按可藥。
(在脾弗治,則土邪乘腎,病名疝瘕。
邪聚下焦,故小腹冤熱而痛,溲出白濁也。
熱結不散,虧蝕真陰,如蟲之吸血,故亦名曰蠱。
瘕,加、駕二音。)
弗治,腎傳之心,病筋脈相引而急,病名曰螈,當此之時,可灸可藥。
弗治,滿十日法當死。
(腎邪克火則傳於心,心主血脈,心病則血燥,血燥則筋脈相引而急,手足攣掣,病名曰螈。
邪氣至心,其病已極,此而弗治,故不出十日當死。
螈音翅。)
腎因傳之心,心即復反傳而行之肺,發寒熱,病當三歲死,(若腎傳於心,未至即死而邪未盡者,當復傳於肺,而金火交爭,金勝則寒,火勝則熱,故發寒熱。
三歲死者,凡風邪傳遍五臟,本當即死;其不死者,以元氣未敗,勢猶在緩。
故肺復受邪,再一歲則肺病及肝,二歲則肝病及脾,三歲則脾病及腎,三陰俱敗,故當死也。)
此病之次也。
(此即順傳所勝之次第也。)
然其卒發者,不必治於傳。
(病有發於倉卒者,隨氣為患,不以次 而入,亦不必依次以治其傳。
此又於逆傳順傳之外,而復有不次相乘者矣。
卒,猝同。)
或其傳化有不以次,不以次入者,憂恐悲喜怒,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矣。
(五志之發無常,隨觸而動,故生病亦不以其次。)
因而喜大虛則腎氣乘 矣,(喜則氣下,故傷心。
心傷而大虛,則腎氣乘之,水勝火也。)
怒則肝氣乘矣,(怒則氣逆於肝而乘於脾,木勝土也。)
悲則肺氣乘矣,(悲則氣並於肺而乘於肝,金勝木也。)
恐則脾氣乘矣,(恐傷腎而腎氣虛,則脾氣乘之,土勝水也。)
憂 則心氣乘矣,(憂傷肺則心氣乘之,火勝金也。)
此其道也。
(或以有餘而乘彼,或以不足而被乘,皆乘所不勝,此不次之道也。)
故病有五,五五二十五變,及其傳化,傳乘之名也。
(臟惟五,而五臟之傳,又能各兼五臟,則有二十五變。
傳者以此傳彼,乘者以強凌弱,故有曰傳曰乘之異名耳。
本篇與藏象類二十四章同出一論,所當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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