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謄錄】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5 00:40
標題: 【謄錄】

謄錄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謄錄為宋代科舉防禁舞弊措施之一,即將應試舉子試卷命人重新抄謄一遍,使閱卷官無法辨其字跡,以收防禁之效;

 

此法明、清因之。

 

宋制,據〔續資治通鑑長編〕,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省試始置謄錄院,令封彌印官封所試卷付之,集書吏錄本,諸司供帳,內侍二人監督。

 

命京官二人校對,用兩京奉使印訖,復送封印院,始送知舉官考校;

 

其後,解試亦用此法(參見「糊名」)。

 

宋吳曾〔能改齋漫錄〕「糊名考校」條載,取士至仁宗,始有糊名考校之律(按指解試),雖號至公,然尚未絕其弊。

 

其後袁州人李夷賓上言,請別加謄錄,因著為令;

 

而後識認字體之弊始絕。

 

明制,據〔明史‧選舉志〕,考試用墨,謂之墨卷;

 

謄錄用硃,謂之硃卷。

 

清沿之。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m.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