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權利本位倫理】 [打印本頁]

作者: 豐碩    時間: 2012-11-25 02:43
標題: 【權利本位倫理】

權利本位倫理

 

Rights-BasedEthic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權利本位倫理係依靠涵蘊在美國憲法中的原則,是多數規則的原則(thePrincipleofMajorityRule);

 

此原則來自十八世紀歐洲啟蒙運動的自由政治思想,於一九八四年,由美國教授山德爾(MichaelSandel)提出。

 

權利本位倫理尊重個人的自由與自治,容許不傷害別人的不同思想和行為,鼓勵批判或探討,以及約束單獨由自利引出的個人本位心理。

 

在爭論性的問題上,珍視自由與無阻礙的辯論。

 

最後,並尊重個人選擇不參加公共生活的權利。

 

權利本位倫理把個人成就自我選擇的目的當作最高的發展形式,強調對自我與為了自我的責任而行動。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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