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六 竹木刺傷】
麻知幾村行,為犬所嚙,舁至家,頸腫如罐,堅若鐵石,毒瓦斯入裡,嘔不下食,頭痛而重。
往問戴人,女僮曰:痛隨利減。
以檳榔丸下之,見兩行,不瘥。
適戴人自舞陽回,問麻曰:脛腫如此,足之二陰三陽可行乎?
麻曰:俱不可行。
戴人曰:當大下之。
乃命臨夜臥服舟車丸百五十粒,通經散三四錢。
比至夜半,去十四行,腫立消,作胡桃紋,反細於不傷之脛。
囑其慎勿貼膏紙,當令毒瓦斯出,流膿血水。
又一日,恐毒瓦斯未盡,又服舟車丸百余粒,浚川散三四錢,見六行。
病患曰:十四行易當,六行反難,何也?
曰:病盛則勝藥,病衰則不勝其藥也。
六日,其膿水盡。
又囑其膿水行時不畏風,盡後畏風也。
乃以愈風餅子,日三服之。
又二日,方與生肌散,一敷之而成痂。
嗚呼!用藥有多寡,便差別相懸,向使不見戴人,則利減之言非也。
以此知醫之難,用醫尤難。
(戴人即張子和。)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7%B ... 1%9E%E6%A1%88/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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