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表裡分傳】 [打印本頁]

作者: 伍智毅    時間: 2014-2-9 23:10
標題: 【表裡分傳】

表裡分傳

 

表裡分傳

 

表裡分傳。始則邪氣伏於膜原。尚在半表半裡。二證俱現。必先通其裡。令裡邪去。 自能達表。或斑或汗。隨其性而升泄之也。

 

病退而熱未除者。

 

膜原尚有未盡之邪也。

 

宜三消飲調之。

 

若分傳至再至三。未之頻見。照前同治。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26416&pid=255804&fromuid=526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m.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