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配偶欄空白 妻獲離婚】
黃姓男子與妻結婚13年,身分證配偶欄卻一直是空白,妻催他換身分證並改登記配偶欄,他都藉故拖延,黃男還被妻發現曾拿身分證空白配偶欄,向越南女子暗示他「未婚」,妻訴請離婚,法官判准。
黃男民國 91年結婚,黃妻到大陸工作,丈夫獨自在台灣辦結婚登記,黃妻後來發現丈夫一直沒到戶政所更換身分證,證件上配偶欄也是空白,多次催促黃男都藉故拖延。
黃妻到越南工作,丈夫也前往,黃妻發現丈夫曾拿他身分證空白配偶欄,向越南女子暗示自己「未婚」,黃妻雖發現丈夫意圖不軌,但未找到丈夫外遇證據。
黃妻父親重病,她返台照顧父親,與丈夫逐漸疏離,她說2人分居6年有名無實,訴請離婚。
黃男在法院審理期間都未出庭,法官說這對夫妻分居6年,黃男未關心妻,也沒給過家庭生活費,顯已無意維持婚姻關係,判准黃妻訴請離婚。
引用:http://n.yam.com/udn/society/20150319/20150319924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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