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李萬居】 李萬居(西元1901~1966年)於明治34年(西元1901年)生於雲林口湖梧北村。
父親早亡,母親則在李萬居十八歲時因不堪忍受日本官吏威逼,懸樑自盡。
二十三歲時赴中國大陸求學,先後就讀過文治大學與民國大學。
二十五歲時獲得親友的資助赴法國求學,就讀巴黎大學文學院,主修社會學,兼修政治學,留法期間加入中國青年黨。
民國21年(西元1932年)返國後到上海從事法文翻譯工作,並與鍾賢瀞女士結婚,婚後搬到南京定居。
在南京期間任職於中山文化教育館。
民國26年(西元1937年)中日發生蘆溝橋事變,國民政府由南京搬遷到重慶,李萬居此時參與編輯《戰時日本》半月刊。
民國33年(西元1944年)擔任臺灣調查委員會專門委員,民國34年(西元1945年)四月擔任臺灣革命同盟會行動組長,並擔任《臺灣民聲報》發行人,同年六月初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前進指揮所新聞事業專門委員。
戰後李萬居負責接收日治時代的《臺灣新報》,將其改名為《臺灣新生報》,並擔任社長與發行人。
民國35年(西元1946年)李萬居當選臺灣省首屆參議員並當選副議長,同年十月又當選制憲國民大會臺灣代表。
二二八事件結束後,國民政府裁撤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臺灣省政府,命魏道明為第一任省主席。
國民黨黨部為控制《臺灣新生報》,將李萬居升任為《臺灣新生報》董事長,不過此舉意將李萬居在《臺灣新生報》內的權力架空。
於是李萬居乃辭掉《臺灣新生報》董事長之職,決定自創一份報紙。
李萬居為成立新報社而到處奔走,辦理募股登記,該報最後定名《公論報》,意為「欲留公論於人間」的思想反映。
民國36年(西元1947年)《公論報》成立,李萬居擔任發行人兼社長。
由於堅持獨立辦報,不與國民黨政府妥協,該報對於新聞的報導較具獨立性。
民國40年(西元1951年)當選首屆臨時省議員,但競選副議長時落選。
在中國民主黨籌組期間,也是籌備委員之一的李萬居運用《公論報》,鼓吹組黨運動。
而國民黨政府則對《公論報》大力打壓,除了報社編輯、記者相繼入獄外,也禁止學校機關訂閱。
「雷震案」發生後,《公論報》大力為雷震辯護。
《公論報》在經營上一直都相當艱困,除了受到國民黨政府打壓外,李萬居本身亦不善理財,使得報社虧損連連。
民國50年(西元1961年)《公論報》改組,李萬居被迫交出經營權。
失去《公論報》的李萬居仍舊連任省議員,在省議會中與郭雨新、郭國基、李源棧、吳三連、許世賢合稱「五龍一鳳」。
民國55年(西元1966年)四月九日病逝於台大醫院。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5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