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十四 疾病類 陰陽虛實寒熱隨而刺之168】
(《素問‧調經論》連前篇)
帝曰︰經言︰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
余已聞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
(經言,引古經語也。
陽主表,其氣熱。
陰主裡,其氣寒。
所以陽虛則寒,陽盛則熱,陰虛則熱,陰盛則寒也。)
岐伯曰︰陽受氣於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間,今寒氣在外則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則寒氣獨留於外,故寒栗。
(寒氣在外,阻遏陽道,故上焦不通,衛氣不溫於表,而寒氣獨留,乃為寒栗,此陽虛則外寒也。)
帝曰︰陰虛生內熱奈何?
岐伯曰︰有所勞倦,形氣衰少,穀 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內熱。
(形氣,陰氣也。
上焦之氣,水穀精微之所化也。
今勞倦 不慎,而形氣衰少,傷脾陰也。
故穀氣不盛則上焦不行,上不行則下脘不通,以致胃腑鬱熱,熏於胸中,此陰虛生內熱也。
按︰本節言勞倦傷形,指脾胃也。
若情欲不節,則五臟失守而傷精,精傷則水虧,故邪火易生,陰虛內熱,此為尤 甚。)
帝曰︰陽盛生外熱奈何?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則皮膚致密,腠理閉塞,玄府不通,衛氣不得泄越,故外熱。
(上焦之氣,主陽分也。
故外傷寒邪,則上焦不通,肌表閉塞,衛氣鬱聚,無所流行而為外熱,所謂人傷於寒,則病為熱,此外感証也。)
帝曰︰陰盛生內寒奈何?
岐伯曰︰厥氣上逆,寒氣積於胸中而不瀉,不瀉則溫氣去,寒獨留則血凝泣,凝 則脈不通,其脈盛大以澀,故中寒。
(厥氣,寒厥之氣也。
或寒氣傷臟,或食飲寒涼,寒留中焦,陽氣乃去,經脈凝滯,故盛大而澀。
蓋陽脈流利多滑,不滑則無陽可知,此內傷証也。)
帝曰︰陰與陽並,血氣以並,病形以成,刺之奈何?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經隧,取血於營,取氣於衛,用形哉,因四時多少高下。
(此下連前二章而統言刺法也。
取血於營,刺陰氣也。
取氣於衛,刺陽氣也。
且人之形體,有長短肥瘦大小不同;天之四時,有寒暑溫涼不一。
故凡刺此者,必用人之形,因天之序,以為針之多少高下耳。)
帝曰︰血氣以並,病形以成,陰陽相傾,補瀉奈何?岐伯曰︰瀉實者氣盛乃內針,針與氣俱內,以開其門如利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為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
(氣盛乃內針者,因病患之吸氣而入針也。
針與氣俱出者,候病患之呼氣而出針也。
蓋氣盛納針,迎而奪之也。
開其門,利其戶,針與氣俱出,則邪必從而竭矣。
故必切中其疾而後出針,則大邪之氣可以屈伏,是謂大瀉之法。)
帝曰︰補虛奈何?岐伯曰︰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內針,氣出針入,針空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
(持針勿置,以定其意,謂宜詳審補法而後下之針也。
如必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之類皆是也。
候呼內針,即氣出針入,謂乘其虛而濟之也。
方實而疾出針,候吸引針也。
氣入針出,則針下所致之氣,聚而不退,故熱不得還也。
動氣者,氣至為故也。
候時者,如待 所貴不知日暮也。
必如是則已至之近氣可使弗失,未至之遠氣可令其來,所謂追而濟之,是補法也。
上二節當與《離合真邪論》參閱,詳針刺類十四。
空,孔同。)
帝曰︰夫子言虛實者有十,生於五臟,五臟五脈耳。
夫十二經脈,皆生其病,今夫子獨言五臟。
夫十二經脈者,皆絡三百六十五節,節有病必被經脈,經脈之病皆有虛實,何以合之?(所謂節者,神氣之所會也,以穴俞為言,故有三百六十五節。
被,及也。
何以合之?謂何以皆合於五臟也。)
岐伯曰︰五臟者,故得六腑與為表裡,經絡支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隨而調之。
(臟腑相為表裡,故為十二經。
經絡各生枝節,故為三百六十五節。
氣脈貫通,故皆合於五臟。
其間各生虛實,則病有所居,隨其所在皆可調之如下文也。)
病在脈,調之血;(脈者血之府,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故脈病者當調血也。)
病在血,調之絡;(《癰疽篇》曰︰血和則孫脈先滿溢,乃注於絡脈,而後注於經脈。
《百病始生篇》曰︰陽絡傷則血外溢,陰絡傷則血內溢。
《本論》曰︰孫絡外溢則經有留血。
故病在血者當調之絡也。)
病在氣,調之衛;(衛主陽氣也。)
病在肉,調之分肉;(隨所在而取於分肉之間也。)
病在筋,調之筋;(察其緩急,熨刺之也。)
病在骨,調之骨。
(此二節如《終始篇》曰︰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
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是雖以手為言,然凡病之在筋在骨者,可於此而類求矣。
又筋痺、肌痺、骨痺義,詳針刺類五十。)
燔針劫刺其下及與急者。
(此調筋病法也。
筋寒則急,故以燔針劫刺之。
燔針義,又見本類後六十九。
燔音煩。)
病在骨,針藥熨。
(病在骨者其氣深,故必 針刺之,及用辛熱之藥熨而散之。
按︰上節言燔針者,蓋納針之後,以火燔之使暖 也,此言 針者,用火先赤其針而後刺之,不但暖也,寒毒固結,非此不可。
但病有淺深,故聖人用分微甚耳。
刺義見針刺類五。
音翠。)
病不知所痛,兩蹺為上。
(病不知所痛者,如痺論所云,詳本類後六十七。
兩蹺者,陽蹺脈出足太陽之申脈,陰蹺脈出足少陰之照海。
俱當取之,故曰為上。)
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則繆刺之。
(形體有痛而大經之九候莫病者,病不在經而在絡也。
宜繆刺之者,刺絡穴也。
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痛在於左而右脈病者,巨刺之。
(身有所痛而見於脈者,病在經也。
巨刺者,刺經穴也。
亦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巨刺繆刺義,詳針刺類三十。)
必謹察其九候,針道備矣。
(病之在血氣經絡筋骨分肉之間者,總不出三部九候之外,察得其詳而無失,針道盡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