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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卷十四 疾病類 五實五虛死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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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21:10: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十四 疾病類 五實五虛死170

 

 

(《素問‧玉機真藏論》 附︰虛損治法)

 

黃帝曰︰余聞虛實以決死生,願聞其情。

 

岐伯曰︰五實死,五虛死。

 

(五實者,五臟之實也。

 

五虛者,五臟之虛也。

 

五實五虛具者皆死。

 

然氣虛至盡,盡而死者,理當然也。

 

若五實者,何以亦死?蓋邪之所湊,其氣必虛,不脫不死,仍歸於氣盡耳。

 

故愚謂邪無不足,正無有餘,實有假實,虛則真虛也。)

 

帝曰︰願聞五實五虛。

 

岐伯曰︰脈盛,皮熱,腹脹,前後不通,悶瞀,此謂五實。

 

(實者,邪氣盛實也。

 

脈盛者,心所主也。

 

皮熱者,肺所主也。

 

腹脹者,脾所主也。

 

前後不通,腎開竅於二陰也。

 

悶瞀者,肝脈貫膈,氣逆於中也。

 

瞀,茂、務二音,昏悶也,一曰目不明。)

 

脈細,皮寒,氣少,泄利前後,飲食不入,此謂五虛。

 

(虛者,正氣虛也。

 

脈細,心虛也。

 

皮寒,肺虛也。

 

氣少,肝虛也。

 

泄利前後,腎虛也。

 

飲食不入,脾虛也。)

 

帝曰︰其時有生者何也?

 

岐伯曰︰漿粥入胃,泄注止,則虛者活;(治之者,能使漿粥入胃則脾漸蘇,泄注止則腎漸固,根本氣回,故虛者活也。)

 

身汗得後利,則實者活。

 

此其候也。

 

(得身汗則表邪解,得後利則裡邪除,內外通和,故實者活也。

 

愚按︰病有虛實者,虛因正氣不足,實因邪氣有餘也。

 

凡外入之病多有餘,如六氣所感,飲食所傷之類也。

 

內出之病多不足,如七情傷氣,勞欲傷精之類也。

 

凡實者宜瀉,如《經》曰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堅者削之,客者除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溢者行之,強者瀉之之屬,皆用瀉之法也。

 

凡虛者宜補,如雲散者收之,燥 者潤之,急者緩之,脆者堅之,衰者補之,勞者溫之,損者益之,驚者平之之屬,皆用補之法也。

 

虛實之治,大概如此。

 

第當今之人,實者無幾而虛者七八。

 

病實者,其來速,其去亦速,故其治易。

 

病虛者,損傷有漸,不易復元,故其治難。

 

治實者但知為少壯新邪,則可攻可拔,猶無足慮。

 

治虛者,但察其根本有虧,則倏忽變幻,可無慮乎?凡治實之法,外有餘可散其表,內有餘可攻其裡,氣有餘可行其滯,血有餘可逐其瘀,方治星羅,可無贅也。

 

惟虛損之治,在法有未盡 者,不得不詳其要焉。

 

夫人之虛損,有先天不足者,有後天不足者。

 

先天者由於稟受,宜倍加謹慎,急以後天人事培補 之,庶可延年,使覺之不早而慢不為意,則未有不夭折者矣。

 

後天者由於勞傷,宜速知警省,即以情性藥食調攝之,使 治之不早而遷延諱疾,則未有不噬臍者矣。

 

凡勞傷之辨,勞者勞其神氣,傷者傷其形體。

 

如喜怒思慮則傷心,憂思悲哀 則傷肺,是皆勞其神氣也。

 

飲食失度則傷脾,起居不慎則傷肝,色欲縱肆則傷腎,是皆傷其形體也。

 

凡損其肺者傷其氣,為皮焦而毛 ,損其心者傷其神,為血脈少而不營於臟腑,此自上而傷者也。

 

損其肝者傷其筋,為筋緩不能自收持,損 其腎者傷其精,為骨髓消減,痿弱不能起,此自下而傷者也。

 

損其脾者傷其倉廩之本,為飲食不為肌膚,此自中而傷者也。

 

夫心肺損而神色敗,肝腎損而形體痿,脾胃損而飲食不化,感此病者,皆損之類也。

 

《難經》曰︰損其肺者益其氣,損其心者調其營衛,損其脾者調其飲食,適其寒溫,損其肝者緩其中,損其腎者益其精,此治損之法也。

 

然所損雖分五臟,而五臟所藏則無非精與氣耳。

 

夫精為陰,人之水也;氣為陽,人之火也。

 

水火得其正,則為精為氣;水火失其和,則為熱為寒。

 

此因偏損,所以致有偏勝。

 

故水中不可無火,無火則陰勝而寒病生;火中不可無水,無水則陽勝而熱病起。

 

但當詳辨陰陽,則虛損之治無余義矣。

 

如水虧者,陰虛也,只宜大補真陰,切不可再伐陽氣;火虛者,陽虛也,只宜大補元陽,切不可再傷陰氣。

 

蓋陽既不足而復伐其陰,陰亦損矣;陰已不足而再傷其陽,陽亦亡矣。

 

夫治虛治實本自不同,實者陰陽因有餘,但去所余,則得其平;虛者陰陽有不足,再去所有,則兩者俱敗,其能生乎?故治虛之要,凡陰虛多熱者,最嫌辛燥,恐助陽邪也;尤忌苦寒,恐伐生陽也;惟喜純甘壯水之劑,補陰以配陽,則剛為柔製,虛火自降,而陽歸乎陰矣。

 

陽虛多寒者,最嫌涼潤,恐助陰邪也;尤忌辛散,恐傷陰氣也;只宜甘溫益火之品,補陽以配陰,則柔得其主,沉寒自斂,而陰從乎陽矣。

 

是以氣虛者宜補其上,精虛者宜補其下,陽虛者宜補而兼暖,陰虛者宜補而兼清,此固陰陽之治辨也。

 

其有氣因精而虛者,自當補精以化氣;精因氣而虛者,自當補氣以生精。

 

又如陽失陰而離者,非補陰何以收散亡之氣?水失火而敗者,非補火何以蘇隨寂之陰?此又陰陽相濟之妙用也。

 

故善補陽者,必於陰中求陽,則陽得陰助而生化無窮;善補陰者,必於陽中求陰,則陰得陽升而泉源不竭。

 

故以精氣分陰陽,則陰陽不可離;以寒熱分陰陽,則陰陽不可混。

 

此又陰陽邪正之離合也。

 

知陰陽邪正之治,則陰陽和而生道得矣。

 

經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余? 即此之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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