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圖書館標準(美國)】 StandardsforUniversityLibraries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美國大學圖書館標準,共有兩種不同的版本。
一為「大學圖書館標準」(StandardsforUniversityLibraries),簡稱為「1979年標準」。
另一為「大學圖書館標準:作業評鑑」(StandardsforUniversityLibraries:EvaluationofPerformance),簡稱為「1989年標準」。
前者為美國研究圖書館學會和美國大專及研究圖書館學會,經過長達11年的努力,於1975年聯合完成起草,1978年8月修訂後,於同年10月和1979年元月,相繼獲得美國研究圖書館學會和美國大專及研究圖書館學會通過。
後者為大專及研究圖書館學會中大學圖書館組之大學圖書館標準評審委員會,經過10年的旁徵博引,於1989年完成起草,前於同年獲得通過。
兩種標準中所指的大學,均限於美國卡內基高等教育委員會界定之大學。
它的特點有2:頒授博士學位和接受聯邦政府財政支援和研究補助;
同時,教學重點放在大學本科以上之專業教育和研究工作。
「1979年標準」是一項代表傳統與保守的文獻。
整個標準粗略地畫分成服務、館藏、人事、館舍、行政管理、和財務等6大項。
每個項目之下,再細列標準和評論說明。
這些標準條例都只能算是治館的一些理想和理念。
在篇尾,另外附有一則題名為「大學圖書館計量分析方法」的附錄,說明計量的重要和方法,供閱者利用參考。
「1989年標準」所代表的是一種較新的觀念和嘗試。
實際上,它雖然仍舊離不開大綱和治館理念,但總其敘列中,實已可觸摸到10年來,圖書館在資訊時代裡所受到的衝擊和震撼。
標準中強調大學圖書館標準必須要獲得學校當局的全力支持與合作,否則將形同廢紙。
圖書館作業和服務,不外財源和人力,要求工作績效和確立權責制度。
1989年的標準,便根據這個原則,將它畫分成設定目的和目標、發展目的之影響因素、績效測量、和標準評鑑等4大項。
第1項中為聲明和標準環境的釐定。
其中並明確承認圖書館之間具有不能相提並論的特徵。
在第2項中,分別列舉出影響達到目的的8種因素。
它們是預算、人員、館藏、館舍、服務、校際合作、館際合作、和適時應變。
每種因素的不足,都會直接地影響到標準是否能夠達成或是能夠實踐。
由於電腦和資訊網的發展,因素中還特別增添了校際合作、館際合作,和適時應變3點,以期資訊的可及與可得能夠相等。
最後三大項目的重點在績效的測量和列舉評鑑標準的方法。
「1979年標準」中曾以無計量標準為憾,而「1989年標準」卻不以無計量為忤。
因此後者僅列舉建立個別計量標準的程序,並未提供任何有關標準的數字。
主要原因是標準委員會的成員咸認為標準的計量與圖書館「各自為體」和「各自為政」的特性並不相容。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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