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卡】 PunchedCard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打孔卡是早期使用電腦時之輸入、輸出、儲存資料的利器,也是最常使用的一種媒體。
標準的厚度是0,0067吋,在上邊打洞以閱讀機讀取內容。
利用卡片儲存資料,是於1890年由美國人口調查局的HermanHollerith所發明。
最通用的卡片為IBM卡,是用耐溼、耐皺、又耐熱的絕緣質料紙張製成,長73/8吋,寬31/4吋,卡片大小是以美國壹圓紙鈔的尺吋為準,每張卡片共有80欄,12列。
每一欄代表一個文字、數字或特殊符號,12列之排列順序由上而下,編號依序為12,11,0,1,2...9。
其中卡片下端的0到9共10列,稱為數字打孔位置,凡在數字位置上打孔就代表該數字。
卡片上端的0,11,12等3列稱為區域打孔位置,為打英文字母或特殊符號時配合之用。
其中第0列兼具數字打孔及區域打孔之雙重性質。
利用不同打孔位置的組合來代表文字、數字或特殊符號之方式稱之為卡片碼,常用的卡片碼說明如下:(一)數字:分別打在卡片上相對應之數字打孔位置,即由第0列至第9列,每行的一個孔,分別代表十進位的一個數字。
例如數字8就在編號8的位置上打一小孔即可。
(二)大寫英文字母:大寫英文字母A到Z在卡片上均需打兩個孔。
例如英文字母A~I,除在第12列打孔外,並在數字區1~9加打一個孔。
字母J~R,除在第11列打孔外,須在數字區1~9加打一個孔。
字母S~Z,除在第0列打孔外,還須加打2~9。
(三)特殊符號:特殊符號的打孔沒有規則性。
IBM標準卡片通行多年,各種廠牌、型式的計算機均能完全適合。
在1969年IBM公司又推出專為IBMSystem/3小型計算機使用的96行小卡片,此種小卡片只有標準卡片的1/3大小。
即長2.63吋,寬3.25吋,打的孔是圓的,卡片上共有32欄,每欄有36個位置,如此每欄就可容納3個符號,每張卡片總共有96個符號。
分印字區域及打孔區域,主要作用是要能在最小的體積中存放最多的資料。
卡片必須經過打卡機、驗卡機與讀卡機的處理。
打卡機之鍵盤與一般的打字機相似,在鍵盤上每按一鍵,卡片上便被打出相對應字元之孔碼來。
讀卡機可利用光學原理將已打孔的卡片資料送給電腦處理。
讀卡機內裝有光電感應設備,能將脈波信號輸出,進而達成資料傳送的目的。
隨著電腦科技的進步,各種輸出入媒體也不斷的改進,以致打孔卡的方式漸漸被其他方式取代,應用亦不多。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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