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 AcademiaSinica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中央研究院(以下簡稱中研院)於民國17年(1928)6月9日正式成立於南京,為中華民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任務是從事科學研究及指導、聯絡、獎勵學術研究。
蔡元培先生為首任院長。
中研院置院士若干人,為終身名譽職,其資格包括:「一、對於專習之學術,有特殊著作、發明或貢獻者。」
或「二、對於專習學術之機關領導或主持五年以上,成績卓著者。」
中研院院士每二年選舉一次,由院士會議選舉之,每次名額至多30人。
院士會議之職權包括:(1)選舉院士及名譽院士。
(2)選舉評議員。
(3)籌議國家學術研究方針。
(4)受政府及有關單位之委託,辦理學術設計、調查、審查及研究事項。
中研院設評議會,由當然評議員及聘任評議員組織之。
中研院院長、副院長及各研究所所長為當然評議員,並以院長為評議會議長。
聘任評議員30至50人,由院士選舉,經中研院呈請總統聘任之,為名譽職,任期3年。
中研院依國家與學術發展需要,並本於自然科學及人文與社會科學均衡發展,設立各種研究所,其組織規程,由中研院評議會通過,院長核定之。
新設研究所或裁併現有研究所,應經中研院評議會之評估及通過,並報院長核定之。
中研院各研究所置所長,並得置副所長,在籌備設所期間,置籌備處主任,均由院長聘任。
至81年,中研院計有數學、物理、化學、地球科學、資訊科學、統計學、植物、動物、生物化學、歷史語言、民族學、近代史、經濟、歐美、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等15個研究所,以及原子與分子科學、生物醫學科學、分子生物、中國文哲等4個研究所籌備處。
各所研究人員分特聘研究員、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研究助理及助理6等,由研究所所務會議通過,提交聘任資格審查委員會及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報請院長聘任之。
中研院的目標,乃在選定的各學術領域中,延聘優異學者,提供最好的設備和精神上的工作環境,使能從事高深之學術研究工作。
自70年的五年發展計畫獲政府支持以來,院方乃得增強各所的研究人力及設備,建築所需樓館,研究成績有顯著之進步;
76年廣續第一期已有之成就,釐訂第二期五年計畫,至80年底已告完成。
自81年起並續就10年來累積之經驗與成效,詳加檢討,擬訂第三期五年發展計畫;
其不遺餘力地致力於學術研究水準的提升,普獲國內外學術界之肯定。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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