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分類法]】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分類法]簡稱[人大法],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張照、程德清主編。
1952年完成草案,1953年第1版,1954第2版,1955年增訂2版,1957年3版,1957年增訂3版,1962年增訂4版,1982年出第5屆,均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每版均有較大補正。
1992年開始進行修改。
[人大法]將圖書知識內容分為總結科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綜合圖書4大部分,並擴展為17類:(1)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著作;
(2)哲學,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
(3)社會科學、政治;
(4)經濟、政治經濟學與經濟政策;
(5)國防、軍事;
(6)國家與法、法律;
(7)文化、教育;
(8)藝術;
(9)語言、文字學;
(10)文學;
(11)歷史、革命史;
(12)地理、經濟地理;
(13)自然科學;
(14)醫藥衛生;
(15)工程、技術;
(16)農藝、畜牧、水產;
(17)綜合參考。
採用純阿拉伯數字標記符號。
標記制度採用嚴格層累制,當同位類超過10個時,採用雙位數加「.」辦法,衝破了十進制的束縛。
附有9個複分表:綜合複分表、中國民族複分表、中國時代複分表、中國地區複分表、蘇聯加盟共和國複分表、國家複分表之一與之二、國際時代複分表、世界地區複分表。
並編有一個類目索引。
圖書的統一書號就以它的大類號作為分類號。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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