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及假名作品】 AnonymousandPseudonymousWorks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作品的著者不詳、不確定、或以虛構的假名隱匿其真名,這是從古典文學時代就運用的一種對付審查制度以保護著者免遭報復處罰的辦法。
由於早期的文學作品多為口頭傳播,因而博得人們記憶的是作品本身而非某著者,即使知某著者,也往往被遺忘,所以這類文學作品常是佚名。
至16、17世紀,幾乎每一著者均曾使用一個以上的假名來發表,當時形成風氣的因素有畏懼暴露身分者,尤在政治或宗教鬥爭的時代;
有順應潮流者,如17世紀德、義的學術界及文藝界便盛行取新奇的假名;
有感於當時性別歧視的壓力,而被迫改採男性假名的女作家;
有從事多類型的文學寫作,故而喜好使用不同之假名以保持其各自文學事業的獨立性者;
有藉假名的使用使讀者專注其作品本身而非著人個人。
故而16、17世紀可謂為使用假名的黃金時代。
16世紀由於對偽經(Pseudepigrapha)的研究而產生對聖經上假名作有系統整理,因而也促使了學者對世俗作品著者匿名或假名的研究,當時吉斯納(KonradGesner)便印行最早的一本識別名錄。
17世紀中期,學者更開始編撰匿名及假名名錄以供參考用,至19世紀圖書館才正視到匿名及假名作品的編目問題,而歷年來不同的編目規則對此類作品之著者款目的取決各有不同的看法,如有取著者真實姓名者,有取最為人熟知之名者,有取書名代之者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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