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樓主: 我本善良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儀禮注疏】

 關閉 [複製鏈接]
121#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3:15:57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賓降,出,主人降。

 

授老雁。

 

(老,群吏之尊者。)

 

[疏]『賓降』至『老雁』。

 

釋曰:授雁訖,賓降,自西階出門。

 

主人降,自阼階授老雁,於階立,待後事也。

 

註『老群吏之尊者』。

 

釋曰:大夫家臣稱老,是以《喪服》公士大夫以貴臣為室老,《春秋左氏傳》云『執臧氏老』,《論語》云『趙魏老』,《禮記》『大夫室老行事』,皆是老為家臣之貴者。

 

士雖無君臣之名,云『老』亦是群吏中尊者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2#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3:16:52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擯者出請。

 

(不必賓之事有無。)

 

[疏]『擯者出請』。

 

註『不必』至『有無』。

 

釋曰:此主人不知賓有事,使擯出請者,亦是不必賓之事有無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3#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3:25:02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

 

賓入,授,如初禮。

 

(問名者,將歸蔔其吉兇。古文禮為醴。)

 

[疏]『賓執』至『初禮』。

 

釋曰:此之一使,兼行納采、問名,二事相因。

 

又使還須蔔,故因即問名,乃還蔔之,故共一使也。

 

云『主人許』者,擯請入告,乃報賓,賓得主人許,乃入門,升堂,授雁,與納采禮同,故云『如初禮』也。

 

註『問名』至『為醴』。

 

釋曰:言『問名』者,問女之姓氏,不問三月之名,故下記問名辭云『某既受命,將加諸蔔,敢請女為誰氏』,鄭云:『誰氏者,謙也。

 

不必其主人之女。』

 

是問姓氏也。

 

然以姓氏為名者,名有二種:一者是名字之名,三月之名是也;

 

一者是名號之名,故孔安國註《尚書》以舜為名,鄭君《目錄》以曾子為姓名,亦據子為名,皆是名號為名者也。

 

今以姓氏為名,亦名號之類也。

 

鄭云『將歸蔔其吉兇』者,亦據下記文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3:26:12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擯者出請,賓告事畢。

 

入告,出請醴賓。

 

(此醴亦當為禮。

 

禮賓者,欲厚之。)

 

[疏]『擯者』至『醴賓』。

 

註『此醴』至『厚之』。

 

釋曰:此下至『送於門再拜』,主人禮賓之事。

 

云『此醴亦當為禮』者,亦《士冠》禮賓為醴字,彼已破從禮,故云『亦』。

 

此以醴酒禮賓,不從醴者,以《大行人》云上公『再而酢』,侯伯『一而酢』,子男『一不酢』,及『以酒禮之』,用齊禮之,皆不依酒醴為名,皆取相禮,故知此醴亦為禮敬之禮,不取用醴為醴之義也。

 

《秋官。司儀》云『諸公相為賓』,及將幣,『賓亦如之』,註云:『上於下曰禮,敵者曰儐。』

 

《聘禮》鄉亦云『無擯』,註云:『無擯,辟君是大夫已上尊,得有禮、擯兩名。』

 

士以下卑,唯稱禮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5#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3:27:09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賓禮辭,許。

 

(禮辭,一辭。)

 

[疏]『賓禮辭許』。

 

註『禮辭一辭』。

 

釋曰:禮賓一辭許者,主人禮賓之常法,鄉已行納采、問名,賓主之情已通矣,故略行一辭而已。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6#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3:28:06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主人徹幾改筵,東上。

 

側尊С醴於房中。

 

(徹幾改筵者,鄉為神,今為人。

 

側尊,亦言無玄酒,側尊於房中,亦有篚有籩豆,如冠禮之設。)

 

[疏]『主人』至『房中』。

 

釋曰:徹幾改筵者,於戶西禮神坐,徹去其幾,於後授賓,改設其筵,設側尊С醴在東房之中,以禮賓也。

 

註『徹幾』至『之設』。

 

釋曰:經云『東上』者,統於主人。

 

註云『鄉為神,今為人』者,為神則西上,為人則東上,不同,故辨之。

 

云『側尊,亦言無玄酒』者,醴糟例無玄酒配之,以其醴象大古質,故士冠與此昏禮之等皆無玄酒也。

 

鄭知此『亦有篚有籩豆如冠禮』者,此下云『贊者酌醴,加角四』,明有篚盛之,又云『贊者薦脯醢』,則有籩豆可知。

 

但冠禮尊在服北,南上,則此尊與篚等亦南上,故云『如冠禮之設』也。

 

主人迎賓於廟門外,揖讓如初,升。

 

主人北面,再拜。

 

賓西階上北面答拜。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7#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3:29:07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主人拂幾,授校,拜送。

 

賓以幾辟,北面設於坐,左之,西階上答拜。

 

(拂,拭也。

 

拭幾者,尊賓,新之也。

 

校,幾足。

 

辟,逡巡。

 

古文校為技。)

 

[疏]『主人』至『答拜』。

 

釋曰:云『主人迎賓於廟門外。

 

揖讓如初,升』者,如納采時三揖三讓也。

 

云『主人北面再拜』者,拜賓至此堂飲之,是以《公食大夫》、《燕禮》、《鄉飲酒》、《鄉射》、《大射》皆云『拜至』,並是拜賓至此堂也。

 

但《燕禮》、《大射》、《公食大夫》皆云『至,再拜』,先言至者,欲見賓至乃拜之,是有尊卑不敵之義。

 

餘皆言拜至,至在拜下者,體敵之義也。

 

若然,此為禮賓,有拜至者,前雖有納采、問名之事,以昏禮有相親之義,故雖後亦拜至也。

 

聘禮、享禮及禮賓不拜至者,聘禮不取相親之義,故不拜至。

 

是以彼鄭註云:『以賓不於此始至也。』

 

云『主人拂幾』者,此拂幾雖不言外拂、內拂,又不言三,案《有司徹》:『主人西面,左手執幾,縮之,以右袂推拂幾三,二手橫執幾,進,授屍於筵前。』

 

註云:『衣袖謂之袂。

 

推拂,去塵示新。』

 

云拂者,外拂之也。

 

則此亦外拂之三也。

 

凡行敵禮者,拂幾皆若此。

 

卑於尊者,則內拂之。

 

故《聘禮》云:『宰夫內拂幾三,奉兩端以進。』

 

鄭云『內拂幾,不欲塵分尊者』是也。

 

若然,《冠禮》禮賓無幾者,冠禮比昏為輕,故無幾。

 

《鄉飲酒》、《鄉射》及《燕》賓,賓輕,故無幾。

 

《聘》賓及《公食大夫》賓重,故有幾也。

 

云『授校』者,凡授幾之法,卑者以兩手執幾兩端,尊者則以兩手於幾執之,授皆然。

 

是以《聘禮》宰夫奉兩端以進,《有司徹》云:『屍進,二手受於手。』

 

註云:『受從手,謙也。』

 

雖不言兩手,兩手授之可知。

 

又案《聘禮》云:『公東南鄉,外拂幾三,卒,振袂,中攝之,進,西鄉。

 

賓進,訝,受幾於筵前。』

 

以此言之,公尊,中執幾以一手,則賓以兩手於幾兩端執之也。

 

而此亦賓主不敵授校者,昏禮異於餘禮。

 

云『拜送』者,此當再拜送君,於聘賓則一拜,故《聘禮》云『公一拜送』,鄭註云『公,尊也』是也。

 

此幾以安體,非己所得,故賓受訖,然後答拜。

 

下經受醴之時,先拜乃受者,彼是入口之物,己所當得,故先拜乃受之。

 

云『賓以幾辟』者,以賓卑,故以凡辟。

 

《聘禮》賓卑,亦云以幾辟。

 

《有司徹》不云以幾辟者,尊屍故也。

 

《覲禮》不云以幾辟者,尊王使也。

 

凡設幾之法,受時或受其足,或受於手,皆橫受之。

 

及其設之,皆旋幾縱執,乃設之於坐南,北面陳之,位為神則右之,為人則左之,為異。

 

不坐設之者,幾輕,故也。

 

註『拂拭』至『為枝』。

 

釋曰:鄭知『校,幾足者,《既夕記》云『綴足用燕幾,校在南,禦者坐持之』,故知校是幾足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8#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3:30:08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贊者酌醴,加角四,面葉,出於房。

 

(贊,佐也,佐主人酌事也。

 

贊者亦洗酌,加角四,覆之,如冠禮矣。

 

出房南面,待主人迎受。

 

古文葉作扌葛。)

 

[疏]『贊者』至『於房』。

 

註『贊佐』至『作扌葛』。

 

釋曰:云『贊者亦洗酌,加角四,覆之,如冠禮矣』者,案《冠禮》云:『贊者洗於房中,側酌醴,加四覆之。』

 

此與冠禮同,故知如冠禮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9#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3:31:02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主人受醴,面枋,筵前西北面。

 

賓拜受醴,復位。

 

主人阼階上拜送。

 

(主人西北面疑立,待賓即筵也。

 

賓復位於西階上北面,明相尊敬。

 

此筵不主為飲食起。)

 

[疏]『主人』至『拜送』。

 

註『主人』至『食起』。

 

釋曰:經唯云主人西北面,知『疑立』者,《鄉飲酒》云『主人阼階東疑立』,明此亦然也。

 

凡主人將授酒醴,於筵前待賓,即筵前乃授之。

 

此鄭云『即筵』,謂就筵前,與下賓即筵別也。

 

是以冠禮禮子及下禮婦皆於筵西受禮。

 

然禮賓進筵前受醴,是不躐席之事也。

 

云『賓復位於西階上北面,明相尊敬。

 

此筵不主為飲食起』者,但此筵為行禮,故拜及啐皆於西階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0#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3:31:59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贊者薦脯醢。

 

(薦,進)賓即筵坐,左執觶,祭脯醢,以四祭醴三,西階上北面坐,啐醴,建四,興,坐奠觶,遂拜。

 

主人答拜。

 

(即,就也。

 

左執觶,則祭以右手也。

 

凡祭於脯醢之豆,必所為祭者,謙敬,示有所先也。

 

啐,嘗也。

 

嘗之者,成主人意。

 

建猶扌及也。

 

興,起也。

 

奠,停也。)

 

[疏]『贊者』至『答拜』。

 

釋曰:此經云『坐奠觶,遂拜』,言遂者,因事曰遂,因建四興,坐奠觶,不復興,遂因坐而拜。

 

《冠禮》禮子並醮子,及此下禮婦,不言坐奠觶遂者,皆文不具。

 

《聘》禮賓不言拜者,理中有拜可知也。

 

註『即就』至『停也』。

 

釋曰:鄭云『祭以右手』,出於《鄉射》也。

 

云『凡祭於脯醢之豆』者,謂祭脯醢俎豆皆於豆,此及《冠禮》、《鄉飲酒》、《鄉射》、《燕禮》、《大射》皆有脯醢,則在籩豆之。

 

此註不言籩直言豆者,省文。

 

《公食大夫》及《有司徹》豆多者,則言祭於上豆之也。

 

云『必所為祭者,謙敬,示有所先也』者,案《曲禮》云『主人延客祭』,註云:『祭,祭先也。

 

君子有事不忘本也。』

 

此云謙敬,示有所先。

 

先即本,謂先世造此食者也。

 

云『啐,嘗也。

 

嘗之者,成主人意』者,主人設饌,望賓為美之,今客嘗之告旨,是成主人意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1#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5:40:16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賓降,授人脯,出,主人送於門外,再拜。

 

(人,謂使者從者,授於階下西面,然後出去。)

 

[疏]『賓降』至『再拜』。

 

註『人謂』至『出去』。

 

釋曰:鄭知『人,謂使者從者』者,以其此脯使者將歸,故授從者也。

 

又知『授於階下西面,然後出去』者,以其賓位在西,授脯文在出上,故知西階下西面授之,然後出去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2#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5:40:48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納吉,用雁,如納采禮。

 

(歸蔔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昏姻之事於是定。)

 

[疏]『納吉』至『采禮』。

 

釋曰:案上文納採在前,問名在後,今此不云如問名而云如納采者,問名賓不出大門,故此納吉如其納采也。

 

註『歸蔔』至『是定』。

 

釋曰:鄭知義然者,案下記云:『納吉曰吾子有貺命,某加諸蔔,占吉,使某也敢告。』

 

凡蔔並皆於禰廟,故然也。

 

未蔔時恐有不吉,婚姻不定,故納吉乃定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3#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5:41:42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納徵,玄束帛、儷皮,如納吉禮。

 

(徵,成也。

 

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

 

用玄者,象陰陽備也。

 

束帛,十端也。

 

《周禮》曰:『凡嫁子取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

 

儷,兩也。

 

執束帛以致命。

 

兩皮為庭實。

 

皮,鹿皮。

 

今文皆作熏。)

 

[疏]『納徵』至『吉禮』。

 

釋曰:此納徵無雁者,以有束帛為贄故也。

 

是以《孝經鉤命決》云『五禮用雁』是也。

 

案《春秋左氏》莊公二十二年:『冬,公如齊納幣。』

 

不言納徵者,孔子制《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故指幣體而言周文,故以義言之。

 

徵,成也,納此則昏禮成,故云『徵』也。

 

註『徵成』至『作熏』。

 

釋曰:云『用玄者,象陰陽備也。

 

束帛,十端也』者,《周禮》:『凡嫁子娶妻,入幣緇帛無過五兩。』

 

鄭彼註云:『納幣帛緇,婦人陰也。

 

凡於娶禮,必用其類。

 

五兩,十端也。

 

必言兩者,欲得其配合之名,十象五行十日相成也。

 

士大夫乃以玄束帛,天子加以圭,諸侯加以大璋。

 

《雜記》云:「納幣一束,束五兩,兩五尋。」

 

然則每端二丈。』

 

若彼據庶人空用緇色,無,故鄭云用緇婦人陰,此玄俱有,故云象陰陽備也。

 

案《玉人》,圭,天子以聘女;

 

大璋,諸侯以聘女。

 

故鄭據而言焉。

 

『玄束帛』者,合言之陽奇陰耦,三玄二也。

 

其大夫無冠禮而有昏禮,若試為大夫及幼為大夫者,依士禮。

 

若五十而爵,改娶者,大夫昏禮,玄及鹿皮則同於士。

 

餘有異者,無文以言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5:42:56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請期,用雁。

 

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徵禮。

 

(主人辭者,陽倡陰和,期日宜由夫家來也。夫家必先蔔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辭即告之。)

 

[疏]『請期』至『徵禮』。

 

釋曰:請期如納徵禮,納吉禮如納采禮。

 

案上納采之禮下至『主人拜送於門外』,其中揖讓升降及禮賓迎送之事,此皆如之。

 

註『主人』至『告之』。

 

釋曰:婿之父使使納徵訖,乃下蔔婚月,得吉日,又使使往女家告日,是期由男家來。

 

今以男家執謙,故遣使者請女家。

 

若云期由女氏,故云『請期』。

 

女氏知陽倡陰和,當由男家出,故主人辭之。

 

使者既見主人辭,遂告主人期日也。

 

是以下記云:『使者曰:某使某受命吾子,不許,某敢不告!

 

期曰某日。』

 

註云:『某吉日之甲乙。』

 

是告期之辭,故鄭云『辭即告』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5#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5:44:14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期,初昏,陳三鼎於寢門外東方,北面,北上。

 

其實特豚,合升,去蹄。

 

舉肺脊二,祭肺二,魚十有四,臘一肫,髀不升。

 

皆飪。

 

設扃。

 

(期,取妻之日。

 

鼎三者,升豚、魚、臘也。

 

寢,婿之室也。

 

北面,鄉內也。

 

特猶一也。

 

合升,合左右胖升於鼎也。

 

去蹄,蹄甲不用也。

 

舉肺、脊者,食時所先舉也。

 

肺者,氣之主也,周人尚焉。

 

脊者,體之正也,食時則祭之,飯必舉之,貴之也。

 

每皆二者,夫婦各一耳。

 

凡魚之正,十五而鼎,減一為十四者,欲其敵偶也。

 

臘,兔臘也。

 

肫,或作純,純,全也,凡臘用全。

 

髀不升者,近竅,賤也。

 

飪,孰也。

 

扃,所以扛鼎。

 

,覆之。

 

古文純為鈞,髀為脾。

 

今文扃作鉉,皆作密。)

 

[疏]『期初』至『扃』。

 

釋曰:此文下盡『合巹』一節,論夫家欲迎婦之時,豫陳同牢之饌也。

 

云『陳三鼎於寢門外東方,北面北上』者,謂在夫寢門外也。

 

言『東方』、『北面』,是禮之正。

 

但數鼎,故云『北面,北上』,則此及《少牢》皆是也。

 

《特牲『陳鼎於門外,北面北上』,當門而不在東方者,辟大夫故也。

 

今此亦東方,不辟大夫者,重昏禮,攝盛也。

 

鼎不言『北上』,直言『北面』,《士冠》所云是也。

 

凡鼎陳於外者,北面為正。

 

阼階下,西面為正。

 

《士喪禮》小斂陳一鼎於門外西面者,喪禮少變,在東方者,未忍異於生。

 

於大斂大奠及朔月奠,《既夕》陳鼎,皆如大斂奠。

 

門外皆西面者,亦是《喪禮》、《既夕》變也。

 

《士虞》陳三鼎於門外之右,北面,北上,入設於西階前,東面,北上。

 

不在東者,既葬,鬼事之反吉故也。

 

《公食》陳鼎七,當門南面西上者,以賓是外人,向外統之。

 

註『期取』至『作密』。

 

釋曰:云『期,娶妻之日』者,此陳同牢之饌。

 

下云親迎之禮,其中無厥明之文,明是娶婦之日也。

 

云『鼎三者,升豚、魚、臘也』者,即經文自顯也。

 

云『寢,婿之室也』者,命士以上之父子異宮,自然別有寢。

 

若不命之士,父子同宮,雖大院同居,其中亦隔別,各有門戶,故經總云『寢門外』也。

 

云『合升,合左右胖升於鼎也』者,以夫婦各一,故左右胖俱升,若祭,則升右也。

 

云『去蹄,蹄甲不用也』者,以其踐地,穢惡也。

 

云『舉肺、脊者,食時所先舉』者,案下文『贊者告具,揖婦,即對筵,皆坐祭,祭薦、黍、稷、肺』,即此祭肺也。

 

下又云『贊爾黍稷』,授肺脊,皆食,以氵音醬,皆祭舉,食舉也』,即此舉肺、脊也。

 

祭時二肺俱有,生人唯有舉肺,皆祭。

 

今此得有祭肺者,《禮記。

 

郊特牲》論娶婦『玄冕齊戒,鬼神陰陽也』,故與祭祀同二肺也。

 

據下文先用祭肺,後用舉肺,此經先言舉肺,後言祭肺者,以舉肺脊長大,故先言。

 

是以《特牲》、《少牢》入鼎時舉肺脊在前。

 

云『肺者,氣之主也,周人尚焉』者,案《禮記。

 

明堂位》云:『有虞氏祭首,夏後氏祭心,殷祭肝,周祭肺。』

 

鄭註云:『氣主盛也。』

 

但所尚不同,故云周人尚焉。

 

云『脊者,體之正也,食時則祭之』者,對祭肺未食時祭也。

 

云『飯必舉之,貴之也』者,但一身之上體總有二十一節,前有肩、臂、,後有肫、胳、脊,在中央有三脊:正、廷、橫脊,而取中央正脊,故云體之正。

 

凡云先以對後,案《特牲》舉肺脊後食骼,註云:『肺,氣之主也。

 

脊,正體之貴者,先食啖之,所以導食通氣。』

 

此不言先食啖之,從彼可知也。

 

云『每皆二者,夫婦各一耳』者,釋經多之義。

 

云『凡魚之正,十五而鼎,減一為十四』者,據《特牲》記云『魚十有五』,註云:『魚,水物,以頭枚數,陰中之物,重數於月十有五日而盈。

 

《少牢饋食禮》亦云十有五而俎。

 

尊卑同。』

 

則是尊卑同用十五而同鼎也。

 

云『欲其敵偶也』者,夫婦各有七也。

 

此夫婦鬼神陰陽,故同祭禮十五而去一,若平生人則與此異,故《公食太夫》一命者七魚,再命者九魚,三命者十有一魚,天子諸侯無文,或諸侯十三魚,天子十五魚也。

 

云『臘,免臘也』者,《少牢》用麋臘,士兔臘可知,故《曲禮》云『兔曰明視』也。

 

云『肫,或作純。

 

純,全也,凡臘用全』者,此或《少牢》文,案《少牢》『臘一純』,註云:『純猶全也。』

 

凡牲體則用一胖不得云全,其臘則左右體脅相配,共為一體,故得全名也。

 

《特牲》、《少牢》亦用全,《士喪》大斂與《士虞》皆用左胖,不全者,《喪禮》略文。

 

今文皆作密者,鄭以省文,故兼下冪總疊之,故云『皆』也。

 

設洗於阼階東南。

 

(洗,所以承盥洗之器棄水者。)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6#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5:45:18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饌於房中,醯醬二豆,菹醢四豆,兼巾之。

 

黍稷四敦,皆蓋。

 

(醯醬者,以醯和醬,生人尚褻味。

 

兼巾之者,六豆共巾也。

 

巾為禦塵,蓋為尚溫。

 

《周禮》曰:『食齊視春時。』)

 

[疏]『饌於』至『皆蓋』。

 

註『醯醬』至『春時』。

 

釋曰:鄭知『以醯和醬』者,得醯者無醬,得醬者無醯,若和之,則夫妻皆有,是以知以醯和醬也。

 

云『生人尚褻味』者,此文與《公食》皆以醯和醬,《少牢》、《特牲》不言之,故云然也。

 

引《周禮》釋敦皆有蓋者,飯宜溫,比春時故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7#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5:46:37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大羹氵音在爨。

 

(大羹氵音,煮肉汁也。

 

大古之羹無鹽菜。

 

爨,火上。

 

《周禮》曰:『羹齊視夏時。』

 

今文氵音皆作汁。)

 

[疏]『大羹氵音在爨』。

 

註『大羹』至『作汁』。

 

釋曰:氵音與汁一也。

 

知『大古之羹無鹽菜』者,《左傳》桓二年臧哀伯云:『大羹不致。』

 

《禮記。郊特牲》云『大羹不和』,謂不致五味,故知不和鹽菜。

 

唐虞以上曰大古,有此羹。

 

三王以來更有羹,則致以五味。

 

雖有羹,猶存大羹,不忘古也。

 

引《周禮》者,證大羹須熱,故在爨,臨食乃取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8#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5:48:00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尊於室中北墉下,有禁。

 

玄酒在西。

 

冪,加勺,皆南枋。

 

(墉,墻也。

 

禁,所以С者。

 

玄酒不忘古也。

 

,粗葛。

 

今文枋作柄。)

 

[疏]『尊於』至『南枋』。

 

註『墉墻』至『作柄』。

 

釋曰:云『禁所以С』者,《士冠》云С,此亦士禮,雖不言С,然此尊亦С也。

 

承於С。

 

云『禁』者,因為酒戒,故以禁言之也。

 

云『玄酒不忘古也』者,古謂黃帝已前,以《禮運》云『汙尊而А飲』,謂神農時雖有黍稷未有酒醴,則神農以上以水為玄酒也。

 

《禮運》又云:『後聖有作,以為醴酪。』

 

據黃帝以後,雖有酒醴,猶是不忘古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9#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5:49:04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尊於房戶之東,無玄酒。

 

篚在南,實四爵合巹。

 

(無玄酒者,略之也。

 

夫婦酌於內尊,其餘酌於外尊。

 

合巹,破匏也。

 

四爵兩巹凡六,為夫婦各三。

 

一升曰爵。)

 

[疏]『尊於』至『合巹』。

 

註『無玄』至『曰爵』。

 

釋曰:云『無玄酒者,略之』者,此對上文夫婦之尊有玄酒,此尊非為夫婦,故略之也。

 

云『夫婦酌於內尊,其餘酌於外尊』者,據上文玄酒知之。

 

云『一升曰爵』者,《韓詩內傳》云『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觶,四升曰角,五升曰散』是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40#
 樓主| 發表於 2013-4-23 15:50:30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三


主人爵弁,裳,緇衤。

 

從者畢玄端。

 

乘墨車,從車二乘,執燭前馬。

 

(主人,婿也,婿為婦主。

 

爵弁而裳,玄冕之次。

 

大夫以上親迎冕服。

 

冕服迎者,鬼神之。

 

鬼神之者,所以重之親之。

 

裳者,衣緇衣。

 

不言衣與帶而言衤者,空其文,明其與衤俱用緇。

 

衤,謂緣。

 

衤之言施,以緇緣裳,象陽氣下施。

 

從者,有司也。

 

乘貳車,從行者也。

 

畢猶皆也。

 

墨車,漆車,士而乘墨車,攝盛也。

 

執燭前馬,使徒役持炬火居前道。)

 

[疏]『主人』至『前馬』。

 

釋曰:此至『俟於門外』,論婿親迎之節。

 

註『主人』至『道』。

 

釋曰:云『主人,婿也』者,以其親迎向女家。

 

女父稱主人,男稱婿,已下皆然。

 

今此未至女家,仍據男家而言,故云主人是婿。

 

為婦主,故下親迎至男家,婿還稱主人也。

 

云『爵弁而裳』者,下爵弁亦冕之類,故亦裳也。

 

云『玄冕之次』者,鄭註《周禮。

 

弁師》云:『一合之大夫冕而無旒,士變冕為爵弁。』

 

故云冕之次也。

 

云『大夫以上親迎冕服』者,士家自祭,服玄端;

 

助祭,用爵弁。

 

今爵弁用助祭之服親迎,一為攝盛,則卿大夫朝服以自祭,助祭用玄冕,親迎亦當玄冕,攝盛也。

 

若上公有孤之國,孤冕,卿大夫同玄冕。

 

侯伯子男無孤之國,卿冕,大夫玄冕也。

 

孤卿大夫士為臣卑,復攝盛取助祭之服,以親迎則天子諸侯為尊,則袞矣,不須攝盛,宜用家祭之服,則五等諸侯玄冕,以家祭則親迎不過玄冕,天子親迎當服袞冕矣。

 

是以《禮記。

 

郊特牲》云:『玄冕齋戒,鬼神陰陽也。

 

將以為社稷主。』

 

以社稷言之,據諸侯而說,故知諸侯玄冕也。

 

其於孤卿,雖冕以助祭,至於親迎,亦用玄冕,臣乃不得過君故也。

 

云『冕服迎者,鬼神之。

 

鬼神之者,所以重之親之』者,《郊特牲》文。

 

云『裳者,衣緇衣。

 

不言衣與帶而言衤者,空其文,明其與衤俱用緇』者,鄭言裳者,衣緇衣,言緇衣即玄衣,大同故也。

 

上《士冠》陳爵弁服云『緇衣緇帶』,此文有緇衤無『衣帶』二字,故云空其文。

 

以衤著緇者,欲見衤與衣帶色同,故云『俱用緇』也。

 

云『衤謂緣』者,謂純緣於裳,故字從衣。

 

云『衤之言施』者,義取施及於物,故作施也。

 

云『以緇緣裳,象陽氣下施』者,男陽女陰,男女相交接,示行事有漸,故云『象陽氣下施』,故以衣帶上體同色之物下緣於裳也。

 

云『從者,有司也。

 

乘貳車,從行者也』者,以士雖無臣,其仆隸皆曰有司。

 

使乘貳車,從婿。

 

大夫已下有貳車,士無貳車,此有者,亦是攝也。

 

云『墨車,漆車』者,案《巾車》註云:『棧車不革鞔而漆之。』

 

則士之棧車漆之,但無革為異耳。

 

案《考工記》云『棧車欲其』,鄭云:『無革鞔。』

 

又云『飾車欲其侈』,鄭云:『革鞔。』

 

則大夫已上皆以革鞔,則得飾車之名。

 

飾者,革上又有漆飾。

 

士卑無飾,雖有漆,不得名墨車,故唯以棧車為名。

 

若然,自卿已上更有異飾,則又名玉金,象夏篆、夏縵之等也。

 

云『士乘墨車,攝盛也』者,案《周禮。

 

巾車》云:一曰玉路以祭祀。

 

又云:金路,同姓以封;

 

象路,異姓以封;

 

革路,以封四衛;

 

木路,以封蕃國;

 

孤乘夏篆,卿乘夏縵,大夫乘墨車,士乘棧車,庶人乘役車。

 

士乘大夫墨車為攝盛,則大夫當乘卿之夏縵,卿當乘孤之夏篆,已上有木路,質而無飾,不可使孤乘之,禮窮則同也。

 

孤還乘夏篆。

 

又於臣之外特置,亦是尊尊,則尊矣,不欲攝盛。

 

若然,庶人當乘士之棧車,則諸侯天子尊則尊矣,亦不假攝盛,依《巾車》自乘本車矣。

 

玉路祭祀,不可以親迎,當乘金路矣。

 

以攝言之,士之子冠與父同,則昏亦同。

 

但尊子,皆與父同,庶子宜降一等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3-4 20:51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